学校转专业总体要求
一、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各专业转入人数应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10%以内。
二、学生转入专业的高考招生科类必须与转出专业高考报名科类相符,即高考报名科类为理工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高考招生科类为理工的专业;高考报名科类为文史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高考招生科类为文史的专业;高考报名科类为艺术类或体育类的学生,可申请高考加试相同科目的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高考报名时参加高考改革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高考当年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在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应予退学的学生;
3.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4.因学籍处理留级的学生(退役除外);
5.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学生;
6.招生录取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国防生、预科班、民族班、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及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7.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各学院专业转入条件统计
序号 |
教学院 |
相关专业 |
转入条件 |
转入规则 |
1 |
石油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轻化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
(1)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必修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的专业排名在前10%。 (2)身体状况良好,不存在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等情况。 |
按申请转入学生成绩绩点排序择优录取,绩点相同时,按照高考化学成绩排序。 |
2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制药工程 化学测量与技术 应用化学 化学 药物制剂 生物制药 |
(1)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第一学期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必修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的专业排名在前30%。 (2)身体状况良好,不存在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等情况。 |
优先以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高低为准,如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比较第一学期无机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普通化学、物理化学四门化学类课程已修科目数,科目数多者优先录取,科目数相同情况下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均未修化学类课程,则比较第一学期高等数学与大学外语两科总成绩进行排序。 |
3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
采用综合成绩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平均绩点折算分和高考成绩折算分两部分构成,第一学期平均绩点折算分=(平均绩点/4.0)×70,高考折算分=高考分/本省高考总分×30。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若第一学期学分绩点相同则以第一学期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若外语成绩相同则以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排序,高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工业工程 |
(1)申请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必修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在前30%。 (2)色盲、色弱、单色识别不全不得转入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身体条件不符合工程实践要求(如肢体残疾影响操作设备)的学生,不得转入机电工程学院各专业。 (3)申请转入学生以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由下列两部分组成:高考总成绩;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申请转入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当年考生生源地高考总分×100×30%+转专业前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 |
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已修课程中的高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物理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如以上比较均相同,再比较高考入学成绩比率,即高考总成绩/当年考生生源地高考总分×100。 |
5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测控技术与仪器 智能装备与系统 |
(1)申请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必修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在前30%。 (2)采用综合成绩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和高考成绩两部分构成,即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当年考生生源地高考总分×100×30%+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70%。 |
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遵循综合成绩优先原则,按转入专业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出现相同者,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首先,按照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次,当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大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再次,如果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大学外语成绩再次相同,再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最后,如果申请转入学生高考总成绩再次相同,则由学院向教务处汇报,待学校另做安排。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市场营销 金融工程 物流工程 工程管理 |
申请转入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已修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必修课(体育课、专业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按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25%(含)。 |
转入学生根据第一学期所修必修课(体育课、专业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按照排序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若考生绩点相同且排名处于拟录取名单前10%的临界位置,将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录取:先比较第一学期必修考试课的绩点,绩点高者优先;若第一学期必修考试课绩点仍相同,再比较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绩点,绩点高者优先。 |
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日语 |
(1)申请转入专业的语种需与高考外语语种一致,且高考外语(英语/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所在省份高考外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进行折算。不接受除英语、日语语种之外的学生转入英语专业或者日语专业。 (2)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需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过大学外语(英语)课程,申请转入日语专业的学生需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过大学外语(日语)课程,且大学外语(英语/日语)课程成绩在80分及以上(以教务系统成绩单总评成绩为准)。 (3)申请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在前50%(含)。 (4)身体状况良好,无听力障碍。 |
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综合成绩=高考外语单科成绩*70%+第一学期大学外语期末成绩*30%),遵循综合成绩优先原则,按转入专业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 首先,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次,当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再次,如果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大学外语(英语/日语)期末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最后,如果申请转入学生的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大学外语(英语/日语)期末成绩再次相同,则由学院向教务处汇报,待学校统筹安排。 |
8 |
理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应用物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申请转入学生需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过大学外语、高等数学课程(以教务系统选课为准,满分为100分),且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以教务系统成绩单总评成绩为准)。 (2)申请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大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且必修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在前30%。 |
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学生综合成绩=(学生高考投档成绩/当年考生生源地高考总分)*100*30%+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遵循综合成绩优先原则,按转入专业接收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出现相同者,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1.按照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当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大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如果申请转入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大学外语成绩再次相同,再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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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能源化学 |
(1)采用综合成绩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和高考成绩两部分构成,即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当年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总成绩×100×30%+转专业前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 (2)色盲、色弱、单色识别不全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工程实践要求的学生,不得转入材料学院各专业。 |
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已修课程中的高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物理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如以上比较均相同,再比较高考入学成绩。 |
10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申请者在读期间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且必修课(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在前60%。 (2)申请者大学外语课程语种为英语且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数量的10%,若申请数量超过接收数量,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首先按照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2.若成绩相同则按照大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3.若申请者最后成绩再次相同,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并向教务处汇报,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
11 |
航空工程学院 |
飞行器制造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车辆工程 |
在原专业绩点排名前30%的学生,有转入航空学院各专业的资格。 |
首先根据第一学期单科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前至后依次录取;如果出现英语成绩同分的情况,再根据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然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则增加高考时总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的比较环节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