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毕业生补拍毕业照的通知
时间:2015-03-27 08:1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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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
根据新华社吉林分社的通知,请未参加2014年8月30日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2011级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补照,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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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
根据新华社吉林分社的通知,请未参加2014年8月30日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2011级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补照,具体要求如下:
1.补拍时间:2015年4月每周五下午13:00-16:30
2.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913号(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3.咨询电话: 0431-88463076
4.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补拍。
5.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图像采集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按教育部相关部门要求,其学历信息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补拍填写学校代码为“10192”;
7.补拍邮寄信息填写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学院教务科
邮编:132022
收件人:孙澄宇
电话:0432-63083057
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工作。
教务科
201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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