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3 15:15来源:实践教学科
作者:白永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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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系):
为保证我校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优美的实验室环境,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各相关院(系):
为保证我校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优美的实验室环境,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研究室由各研究室负责人负责。实验课程中实验室的安全(包括仪器设备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实验场地卫生整洁、遵守“实验守则”等事宜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老师负责。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所带学生在实验室中的安全。节假日加班和夜间开放的实验室应特别注意安全,应由指导教师在场,晚间工作必须在11:00之前结束,做好记录。
2、加强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特别是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单独建账、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入出库手续、药品使用记录、库存登记。
3、防止出现水患事故。各实验室对上、下水管路及阀门龙头等处进行检查,确保楼内上水不漏,楼内和楼外附近下水畅通,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维修部门维修。
4、确保实验室安全用电。对所属实验室内所有电线(电缆)、插排、开关及各类用电器具进行全面排查,对有打火、发热和其它不正常现象的,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用电,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用明火及电取暖。
5、实验室的水、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的要求施工,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实验用电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导线、地线接触是否可靠,有无裸露的导线,是否超载使用。
6、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禁止将非实验用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实验室,禁止出现非实验用火现象。严禁存放超量的有机溶剂,禁止将有机溶剂放在冰箱、烘箱、燃气周围。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所有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并经常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7、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检查水、电和门窗是否关好,切断电源,清理易燃等杂物,消灭安全隐患。应定期通电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烘箱要有专人看护。
8、各实验室老师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清查和消除隐患。各实验室门窗锁损坏的要及时报修,防止实验室被盗事件的发生。实验室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各实验室要严格实行实验室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实验室物品带出批准登记制度,并将各项记录存档备查。
教务处
2016-5-12
(责任编辑:安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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